[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清风扬帆”网。本期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到的嘉宾是中共灌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戴涛。戴书记您好,欢迎您的到来!先和网友朋友们打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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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主持人好,各位“清风扬帆”的网友们,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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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戴书记,灌云风景优美、人文荟萃,请您先给我们介绍一下灌云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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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灌云县位于江苏省东北部,因南有大川灌河、北依名山云台而得名,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对外开放县。县域总面积1538平方公里,总人口104万,辖13个乡镇、328个村(社区),以及2个省市属农盐场。灌云县历代名人辈出,有商代贤相伊尹、东晋时期被称为“元嘉三大家”之一的著名诗人鲍照,清代著名经学大师凌廷堪、文学名著《镜花缘》作者李汝珍,文学家、经学家、科学家许桂林,以及中科院士“汪氏三杰”等。县内有4A级大伊山风景区、3A级潮河湾等4处等级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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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据我所知,灌云在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反腐倡廉工作成绩也很显著。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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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简便可行实用有效为导向,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开展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的有益探索。比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监督、三权制约、领导干部一档双卡等。2014年5月12日,半月谈网对我县巡察工作进行大篇幅系列报道,2014年7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二版头条刊登了我县巡察工作的做法,先后被多家报刊和网站转载,江苏卫视“廉政时空”栏目也就我县巡察工作拍摄了专题片,一经播出就取得了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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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我们知道灌云县纪检监察工作是成绩斐然的。您刚才谈到落实两个责任,请问下一步,灌云县落实两个责任有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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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方面,党委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保证力量,纪委又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为有效落实“两个责任”,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明晰责任清单。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就强化“两个责任”提出总体要求、厘清责任分工、落实保障措施。明确指出党委领导班子承担6项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承担5项个人责任,纪委履行6项监督责任。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实施“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党委负责人全委会述廉制度、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纪委约谈制度、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以及定期分析报告制度。依据制度规定,我们先后对40名基层党委、纪委的“一把手”进行常规约谈,对6个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廉政约谈。三是推进督查落实。印发《灌云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就落实“两个责任”提出刚性要求、细化问责举措。2014年9月中旬以来,先后组成20个督查组对全县13个乡镇和20余家县直党委单位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6家单位存在问题进行了“一对一”交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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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您刚才谈到,灌云县的巡察工作被中央、省、市媒体高度重视,那么,我们巡察工作与中央、省委的巡视工作相比,有何特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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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巡察工作是我县2013年开始着力主推的一项纪检监察创新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巡察5批次8家单位,先后发现案件线索40余个,立案12件,党政纪处理4人,采取“两规”措施4人。我县巡察工作既有上级巡视工作的“影子”,又有自身鲜明的特点,重点表现在:一、创新了方式方法。针对县级工作实际,我们先后创新了四大巡察方式,分别为:以深挖信访矛盾根源为任务的带访巡察,以收集取证和发现更多案件线索为任务的带案巡察,以“抓早抓小”为任务的带防巡察,以解决重大民生问题为任务的民生巡察。在巡察中,根据不同的被巡察单位特点,采取不同的巡察方式,大大提升巡察的针对性和效率。二、实施了标准化建设。在巡察工作中,我们发现,由于能力、水平和责任心的差距,往往会给巡察结果带来巨大差异,影响了巡察成效。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经过反复调研,我们对巡察重要环节进行精细化设定,建立了“六个规范”,对巡察时间、巡察流程、巡察报告内容和形式、线索处置、巡察整改等“模版化”固定,实施巡察标准化建设,既防止巡察工作“偷工减料”,保证巡察有章可循、有本可依,又推进了巡察制度化和长效化。三、强化了巡察评估。制定《灌云县巡察工作评估得分表》,从巡察流程、巡察报告、巡察资料收集、跟踪整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及发现问题等六个方面对每一次巡察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记入巡察档案。为鼓励发现问题,考核中还设定了对发现大要案线索的加分。通过巡察评估,有效增强了巡察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促进了巡察工作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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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据我们了解,灌云县已经做出了有益探索,请问具体有哪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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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对同级党委实施监督,是党章规定的各级纪委的一项职能。为切实推进“同级监督”工作,我们当前努力在四个“字”上做文章。一是“建”,即建制度。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以清单形式明确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8种情形、6种方式、4项处理措施和6项保障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对“同级监督”工作进行规范。二是“腾”,即腾力量。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县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职责的实施意见》,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职责明确定位在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案件查办、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纪律监督、维护信访稳定、加强宣传教育、注重示范引领等7大项29小项,其他纪检监察之外的业务工作一律不得分管和兼任,从而保证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好“同级监督”工作。另外,要求所有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监察人员“专人专用”,从而腾出更多力量抓好“同级监督”工作。三是“推”,即推落实。下发《关于推进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检查考核量化要求的通知》,将“同级监督”工作任务量化到纪委、党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细化到月、季度、半年和年,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及时进行约谈、通报,以此推动纪委、党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职尽责。四是“领”,即领着干。推行包保责任制,以上率下,将乡镇、部门落实同级监督工作包保到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室,以讲授一堂辅导课、参加一次班子会、助画一张网络图、建立一套资料库、牵头一场点评会“五个一”活动为载体,以上领下,积极引导各乡镇、各单位切实开展好“同级监督”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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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巡察和同级监督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抓手,但我们认为巡察和同级监督都是属于“防”的范畴,请问灌云县在“惩”的方面,在正纪肃贪上有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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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面对违纪行为趋于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的新形势,我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把“打虎拍蝇”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最有效载体。一是抓队伍。通过邀请省市纪委办案专家来我县开展“请进来”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和挂职锻炼开展“走出去”培训以及新老纪检干部结对子开展“师带徒”培训等方式,强化办案队伍业务水平提升,为惩治腐败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今年以来,省纪委案件室、宣传部及市纪委案件室有关领导先后来我县开展专题讲座,有效拓展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新思路。二是抓活动。1月20日,我县首次召开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专项会议,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主业意识,推进案件查办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会议上,我们将2015年确定为“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提质增效年”,围绕这个主题,先后开展“业务大比武”、“案件查办‘三比三看’” (即比线索摸排、看案件数量,比定性处置、看案体质量,比案值级别、看案件分量)、“两规”案件点评等活动,强势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水平提升。今年以来,已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70余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5.6%。三是抓大案。在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和影响,2014年以来,我县先后查办大要案件46件,其中查办“两规”案件8件,党纪政纪处分乡科级干部18名,特别是重点查处了卫生局原局长马xx等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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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请问灌云县在防治“四风”方面有哪些务实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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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我们板起面孔向作风弊病和“四风”问题“亮剑开刀”,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确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市“二十条实施意见”不走过场、不晃花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扩张监督网络。在《灌云廉政网》公布干部作风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设立干部作风问题“曝光台”,开播《政风行风面对面》电视评议节目,对60余个群众举报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从快核查、从快反馈、从快问责,对查实涉及36个单位、32名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一律问责到位、曝光到位、督改到位。二是常抓“四风”节点。紧扣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下发《关于开展节俭过节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等5份“提醒”、“劝诫”式文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不间断、高频率明查暗访,发现问题18个,党纪政纪处理19名党员干部,在全县形成了有力震慑。三是整肃机关作风。借助“五治”机关作风整顿和“肃纪倡俭”专项行动等有效载体,强化内部查纠、监督检查、群众监督。强化县行管局、人防办等14家单位“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再监督”,有效推进“三公”经费使用透明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各类检查180余次,6家单位和2名工作人员被问责处理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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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请问戴书记,我们灌云县“三转”做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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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从一开始就十分重视此工作,目前,我县深化“三转”工作稳步推进,具体表现在:一是转职能基本到位。2014年以来,我县积极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108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0个,精简率达91.5%;大力调整机关内设机构,通过拆销重组、增加另设、继续保留等方式,切实加强一线办案力量,截至目前,在不增加编制的基础上,案件检查室由二个增加到三个,县纪委、监察局一线监督执纪人员31人,占单位干部人数的80%以上。切实规范派驻机构管理,推行“点派驻+片管理”管理模式,即对“人员多、责任重、资金量大、涉及民生事务多”的单位进行定点派驻,对没有实施定点派驻的部门单位和企业进行分片管理,在全县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全覆盖”。二是转方式亮点突出。在积极转职能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探索转方式,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前面我也提到了,在线索发现方式上,我们创新巡察找线索,改变了消极等线索的老方式;在监督方式上,我们出台廉政约谈暂行办法,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在严惩腐败的同时,注重抓早抓小;另外,问责方式上,我们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灌云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灌云县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既让问责有章可循,又通过制度发挥了有效的警示作用。三是转作风常抓不懈。“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我们始终坚持转作风不忘转自己,改作风不当局外人。制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暂行办法》,主动接受组织、群众和新闻舆论等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零容忍”处置。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两代表一委员”列席县纪委常委会、“纪检开放日”、“十问十查摆”、“四查四治”等活动,对作风建设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坚持自查自纠、即知即改、立说立行,着力展树纪检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将全年工作细化为项,逐项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个人,坚持周过堂、月通报、季度点评、半年考核、全年总结,按序时狠抓督查推进,以强化执行力彰显纪检监察机关的“三转”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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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非常感谢戴书记今天做客“清风扬帆”网,跟我们一起交流灌云反腐倡廉的工作体会和创新实践,我们也祝愿灌云县反腐倡廉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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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谢谢主持人,也谢谢一直关注灌云县发展的广大网友,欢迎大家来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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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好的,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网民朋友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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