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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财物利益,要想到道德仁义。

《论语·宪问》:“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甄彬,梁朝人,困苦时曾以一束苎做抵押,向长沙寺借钱。赎回苎时,发现束内藏有五两金子。甄彬心想:这不是我分内该得的,不能无故吞没,于是送还寺库。梁武帝做平民时就听说此事,对甄彬的人格非常赞赏,即位后便任用他,派他去带郫郡做县令。同时就任县令的还有四人,临走时,武帝一一告诫他们:“身为地方长官,应以廉洁谨慎为重。”唯独对甄彬说:“卿往日有还金的高尚美德,寡人就不必再用这些话相嘱了。” 

“见利思义,利不害义”,这是古人处理义利关系的一条基本准则,故事中的甄彬堪为典范。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尚书引义》中说道:“立人之道曰义,生人之用曰利。”换言之,义是一种立身之道,利是人类生活之需,两者不可偏废。在先哲们看来,大凡德行高尚者一般都能正义明道。梁章钜在《仕进》一文中写道:“古之仁者,以官行其义,不以利冒其官”,强调为官者必须运用手中的权力为百姓造福,这在今天依然启示我们要正确对待金钱物质利益,保持一颗平常心。明辨利义、见利思义,是党员干部尤其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思想道德修养。只有辨乎义利、明乎荣辱,才能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群众谋发展、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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